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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秋 2015-06-15 14:39:00
大家都知道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但是大家都知道现在房子的质量是越来越不好,我们经常都会听到一些业主维权的事,那么交房要注意什么,我这边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满足甲方承诺的其他条件;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通常所谓的“两书”)。 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四、不要轻易接受房屋 有些购房者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的,在法律上则被视为交付。此后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将不被法院接受。 五、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 以上六点基本就是交房时应注意的事项了,大家的交房时一定要多多留意,多多检查,保障自己的权益,让自己和家人在住进新房的时候,能安心的享受幸福时光!建议验房时找专业的验房师陪同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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