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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商品房房屋交付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啊?能告诉我一下吗?

  • 提问者:文伟|
  • 浏览99|
  • 2015-05-22 1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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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青 2015-05-22 17:08:57

首先我们必须要知道什么叫做房屋交付,所谓房屋的交付,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买受人检验商品房并接受房屋的行为。接下来我就详细的和大家讲讲都要注意一些什么吧! 一、收房前确认:1、《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住宅使用说明书》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商品房预售证》 7、《实测面积登记表》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二、收房时检查: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1、检测房屋面积:  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2、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  (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装修质量3、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最后还要友情提示大家一下哦!~在请人验房以后,不管任何情况,如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因现在比较规范,主体结构一定是没问题的):如空鼓、门窗渗水,卫生间渗水等,一定要及时告知物业或开发商!希望能帮到你呢!要是觉得我的回答不错,可以给我点个赞哦!
此问题来源于 //ask.jia.com/a-493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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