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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梅 2015-04-28 15:22:20
其实现在有非常多的这类情况呢!已经算是很常见了哦!~有些发展商以装修公司工程逾期为借口不按时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哦!~接下来我就详细的来和你说说吧!~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当发展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合同的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交房时间,但到交房时间时,发展商未按期向购房者交房,这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 对购房人来说,对于逾期交房的情况也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且可以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原因进行调查,看发展商逾期交房是否有依法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原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发展商并未发生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也应当及时通知购房人,并提供相关证明。况且,即便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契约,都是由各省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契约中关于交房期限都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且制定了逾期交房的惩罚条款,比如,除不可抗力外,开发商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追索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时间,开发商仍未交付房屋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契约。契约解除应自购房者书面通知送达开发商之日起生效。 最后友情提示一下哦!~买房族在购房过程中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即将拥有属于自己的小窝的喜悦心情,忧的是时不时冒出来突发情况的焦虑状态。大概就是这样哦!~希望能帮到你呢!要是觉得我的回答不错,可以给我点个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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